國立臺東大學友善環境產業推廣中心

109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1 次院務會議審議通過(109.09.23)

110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1 次院務會議修正通過(110.09.28)

110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3 次院務會議修正通過(110.12.07)

一、國立臺東大學為配合推廣友善環境農業耕作,維護農地生態環境,提高農地價值,促進農業永續發展,設立友善環境農漁產業推廣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本中心依據「有機農業促進法」及相關子法,特訂定國立臺東大學「友善環境耕作計畫作業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使參加友善環境耕作的農友有所依循,並依此要求參加本推廣團體之農民依本要點確實履行友善環境耕作。

二、本要點所稱友善環境耕作,係指不使用合成化學農藥、合成化學肥料、基因改造之種苗及製劑或資材,以及其他化學品之耕作方式。

三、生產環境條件符合下列原則:

(一)農地應施行良好之土壤管理及水土保持措施,確保水土資源之永續利用。

(二)避免使用對現地生物及環境造成重大影響之資材。

(三)應盡量防止外來的汙染源,以避免農作物受到汙染。

四、種原不得使用任何經合成化學藥物處理及基因改造之種子、種苗、農作物。五、土壤肥培管理不得使用合成化學肥料及任何基因改造生物之製劑及資材,並

應減少土壤侵蝕與防止土壤劣化。

六、病蟲害管理符合下列原則:

(一)不使用合成化學殺蟲劑、殺菌劑。

(二)不得使用任何基因改造生物之製劑及資材。

(三)得視情況採物理防治、生物防治、種植忌避或共榮植物、天然資材防治、拔除病株、改善農田通風與清潔等綜合防治法,以防病蟲害發生。

七、雜草管理符合下列原則:

(一)不得使用合成化學物質。

(二)不得使用任何基因改造生物之製劑及資材。

(三)得視情況採行人工或機械除草、覆蓋、敷蓋、翻耕、輪作及其他物理或生物防治方式,以適度控制有害雜草之發生。

八、稽核管理作業程序如下:

(一)第一次申請的農民應填寫本中心「友善環境耕作審認申請表」及「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並提供申請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存摺封面影本」、「耕作地土地登記簿謄本」、「耕作地租約影本」、「耕作土地使用同意書影本」或其他本中心指定文件。

(二)本中心依本要點,現場勘查農地生態並採集農作物以進行後續的農藥殘留檢測。

(三)本中心依現場訪查紀錄及農藥殘留檢測結果審查通過後,核發友善環境耕作一年期之證書,若審查不通過,通知申請人限期改善後重新審查(以一次為限)。

九、經審查通過並登錄在案農民應配合下列事項:

(一)遵守本中心訂定之友善環境耕作作業要點。

(二)配合資訊化管理系統建置,提供個人資料(姓名、連絡電話、地址、耕作地地段號、作物別…等),並登錄於「臺灣有機農業資訊網」供主管機關及民眾查詢。

(三)每年配合本中心至少一次定期訪視及不定期訪視農地生態與農作物的農藥殘留檢測。

(四)適時採取耕地土樣分析,瞭解土壤理化性及肥力狀況,作為土壤肥培管理之依據

(五)其他本中心指定事項。

十、本作業要點內容異動時,於一個月內函報主管機關備查。

十一、本作業要點經本校理工學院院務會議審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國立臺東大學理工學院友善環境農漁產業推廣中心收費要點

110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1 次院務會議通過(110.09.28)

110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3 次院務會議修訂通過(110.12.08)

110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3 次行政會議修訂通過(111.01.13)

112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1 次行政會議修訂通過(112.09.14)

 

一、國立臺東大學友善環境農漁產業推廣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為加強有機農業既友善環境耕作推廣工作,提高為民服務品質,特訂定國立臺東大學理工學院友善環境農漁產業推廣中心收費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二、友善環境耕作審認申請:

(一) 農民向本中心申請友善環境耕作審認,應填寫本中心「友善環境耕作輔導申請表」及「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並提供下列文件。

  1. 申請者「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或「設立證明文件」影本。
  2. 申請者「存摺封面」影本。
  3. 耕作地「第一類土地登記簿謄本」。
  4. 耕作地「租約」影本或「土地使用同意書」影本。
  5. 其他本中心指定文件。

(二) 無法親至本中心辦理者,亦可將申請表連同應檢附文件,寄送至國立臺東大學友善環境農漁產業推廣中心。

三、服務項目及收費標準:

(一) 本中心服務項目包括友善環境耕作之審認、生產履歷紀錄之製作輔導及有機農產品驗證之輔導,依個別情形計費,收費標準如價目表(附件一)。

(二) 前款審認與輔導之差旅膳雜費:交通費及膳雜費每人收費二千元(長短程均一價,離島得每次按機票、船票實際加收費用)。位於臺東縣境內者,給予優惠價格,每人收費一千元。

(三) 住宿費每人收費一千八百元,未住宿不收費。

四、各項次依實際收入設置專帳處理,且收入總額之百分之十五提撥為行政管理費用。五、本要點經院務會議及行政會議通過,校長核定後發布實施,修正時亦同。

 

附件一、價目表

項目

服務項目

服務內容

單價(元)

備註

 

 

申請書、地籍資料、基本資料、生產計畫、產

 

 

 

申請資料審核

銷存貨紀錄等書面資料審核、估算申請件數

500

 

 

等。

 

友善環境耕作

 

 

 

申請案件耕地面

審認

 

現場審認

現場審認耕地位置、作物品項、耕作面積、耕作方式、使用資材等。

 

2,000

積超過 1 公頃或有

多筆非相鄰耕地,

本中心得酌收額

 

 

 

 

外費用。

生產履歷紀錄之

製作輔導

生產紀錄輔導

農產品生產作業紀錄的教學與撰寫設計。

1,000

 

 

 

 

 

 

 

 

有機農產品驗證之輔導

 

驗證申請評估

申請農產品之地籍資料等文件申請、生產場地狀況、種苗、耕作農法、農業資材等初步符

合性評估、郵寄等行政作業。

 

1,000

 

申請文件準備

有機農產品驗證之申請文件準備輔導,包括

現場勘查生產場地狀況。

1,000

 

申請文件撰寫

協助有機農產品驗證申請書、生產計畫、生產

紀錄、產銷存貨紀錄等撰寫。

1,000

 

 

生產場地規劃

有機農產品驗證之生產場地現勘、隔離帶規 劃、農業資材儲藏場地規劃、農產品採後處理

貯藏場地規劃等。

 

2,000

 

陪同現場稽核

陪同現場稽核、回復稽核員提問、記錄稽核狀

況等。

1,000

 

稽核結果回覆撰

協助現場稽核結果回覆報告撰寫。

1,000

 

標章申請輔導

協助產量估算,向有機驗證公司申請有機標

章、輔導有機標章應載明內容設計。

1,000

 

標章使用暨管理

現場協助農產品包裝時,標章黏貼及批次管

理。

2,000

 

 

111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2 次院務會議通過(111.11.09)

111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2 次行政會議通過(111.11.17)

一、國立臺東大學友善環境農漁產業推廣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為加強推廣與行銷友善環境耕作審認與有機驗證的農產品,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友善環境耕作推廣團體審認要點」、「有機及友善環境耕作補貼要點」、本校「友善環境耕作作業規範」、「國立臺東大學理工學院友善環境農漁產業推廣中心收費試行要點」,訂定「國立臺東大學理工學院友善環境農漁產業推廣中心農產品生態標章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二、本中心所頒發之農產品生態標章其生產農產品之農地除有機農業促進法公告之可使用物質外,不得使用化學農藥、化學肥料、基因改造作物,且須登錄於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友善環境耕作或有機驗證名錄,並由本中心提出該農地的生態環境調查報告,經生態學者專家審查通過,確認整潔、無塑膠等垃圾汙染、農業生態體系完整,且對野生動物採取友善措施。

三、本中心農產品生態標章的申請辦法如下:

(一) 農地符合友善環境耕作或已經有機驗者之農民可填寫本中心農產品生態標章申請表及「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並提供下列文件。

  1. 申請者「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或「設立證明文件」影本。
  2. 耕作地「第一類土地登記簿謄本」。
  3. 耕作地「租約」影本或「土地使用同意書」影本。
  4. 其他本中心指定文件。

(二) 申請之農友可親自送上述申請文件至本中心辦理,亦可將申請表連同應檢附文件, 寄送至本中心。

四、本中心收到申請農產品生態標章後的作業程序如下:

(一) 評估申請文件,若不符合申請條件,送還申請者。

(二) 評估申請文件若符合條件,本中心生態環境調查人員至所申請之農地進行生態環境調查,並撰寫調查報告。若符合者,送請本中心進行審查。若不符合者,請其三個月內改善不符合項目,本中心再予複查。

(三) 本中心聘任生態學者專家為審查委員,審查生態環境調查報告,通過者,可使用本中心之農產品生態標章。必要時。審查委員可要求現場實察。

(四) 本中心依農地位置、農作物類別及生態環境調查結果,選定適當的野生動物設計為該農產品的生態標章圖案。

(五) 為管制本中心農產品生態標章,農民可選用有序號的標章貼紙。生態標章貼紙的使用為申請制,農民須填寫使用的農產品及其數量,以利管控。

(六) 農田生態環境複查,原則上每年一次。本中心為確保其生態環境品質,必要時得隨時前往農田調查,農民不得拒絕。

五、收費標準與方式:

(一) 本中心農產品生態標章之審認,收費標準如價目表(附件一)。若本中心執行政府補助計畫者,得減收或免收費用。

(二) 審認所需之交通費及膳雜費每人收費二千元(長短程均一價,離島得每次按機票、船票實際加收費用)。位於臺東縣境內除離島外,依交通旅程而定。住宿費每人收費一千八百元,未住宿則不收費。

(三) 本校為執行專案計畫,參與該計畫之農民,其申請生態標章之費用得由該計畫全額

或部分補助。

(四) 各機關團體為補助或推動相關農民申請本校農產品生態標章,可委託本校專案辦理並議價收費。

六、各項次依實際收入設置專帳處理,且收入總額之百分之十五提撥為行政管理費用。七、本要點經院務會議及行政會議通過,校長核定後發布實施,修正時亦同。

附件一、個別農戶申請農產品生態標章收費價目表

服務項目

服務內容

單價()

備註

申請文件審核

申請書、地籍資料、基本資料等書面資料審核、估算申請件數等。

1000

若為本校審認之友善環境耕作地可免收費。

現場生態環境調查

現場審認耕地位置、面積、作物品項、周圍環境、農場整齊清潔與有無塑膠等潛在污染物,土壤有機質採樣、野生植物社會、野生動物活動、有無保育類野生動物或珍貴稀有植物。

10000

申請案件耕地面積超過 1 公頃或有多筆非相鄰耕地,本中心得酌收額外費用。

生態學者專家審查

農地生態環境調查報告完成後,邀請生態學者專家審查。

1500

 

農產品生態標章貼紙使用

由本中心依農民需要提供農產品生態標章貼紙。

另訂

依農民申請之數量與生態標章貼紙之製作成本而定。

農田生態環境複查

參考之前的調查結果,予以比對生態環境的差異,提出差異報告。

3000

原則上每年一次,必要時得隨時調查。

國立臺東大學農產品生態標章申請作業流程圖   

 

 國立臺東大學農產品生態標章旱田生態環境調查表 

項目

內容說明

調查人員

與時間

姓名:                        調查時間:

 

農田資料

地號:     面積:   耕作人:        o自有  o承租農作物項目:

農友對野生植物與動物的態度或措施:

其他:有機資材、有機肥料使用,

 

環境調查調查員:

鄰田:
水源:
土壤:有機質
整潔:

 

植物社會調查員:

覆蓋度:              地被植物高度:
優勢植物:
常見植物:
其他植物:

土壤動物

調查員:

蚯蚓、蟋蟀等

節肢動物類調查員:

肉食性:
蝶類:
其他:

兩生類與爬蟲類

調查員:

 

鳥類調查員:

生態標章動物(環頸雉)活動描述:
猛禽類:
其他鳥種:

哺乳類

調查員:

 

對保育類動物之措施

撰寫人:

 

整體評估

撰寫人:

 

待改進項:

撰寫人:

 

□通過   □不通過

不通過理由說明:

生態審查委員簽名:

友善環境耕作審認作業手冊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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